一、参赛条件
已成立企业:主要创始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,且应为2010年—2012年期间毕业的普通高校大学生。
未成立企业:项目主要负责人为2010年—2012年期间毕业的普通高校大学生。
二、参赛形式
以创业团队或企业形式参赛,参加复赛和决赛答辩环节的必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,若参赛项目已成立企业,则参加答辩环节的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。
三、参赛时间安排
2015年4月底完成预赛(网络评审)
2015年5月23-25日:复赛、决赛及总决赛
四、参赛材料
1. 报名表(另附)
2. 创业计划书(PDF格式)
3. 其他相关证明(毕业证书、企业相关证明、专利证书等)
五、报名截止时间
2015年4月3日
具体见大赛官网:
www.hzrc.com/cy通知公告栏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
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》
六、具体联系人:市人才服务局大学生创业服务处 应雷爱85167795 (13486356270)
陈 翬85173510(13588108030)
第四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
附:“实践组”奖励扶持政策
1、“实践组”将产生特等奖2名,一等奖3名,二等奖15名,三等奖30名。获特等奖和一等奖者可获得黑马训练营课程体验资格,获奖项目团队可获得黑马会会员资格。
2、“实践组”100强项目在杭州注册成立的企业,可免于评审,直接申请享受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,并按照《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无偿资助资金操作办法》,给予不低8万元的无偿资助。
3、获奖项目在杭州注册成立的企业,符合条件的,可优先推荐参加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评选、参加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培训,并推荐“海大基金”、“涌泉基金”及“黑马基金”等创业投资机构进行考察投资辅导。
4、获奖项目在杭州市注册成立的企业,符合杭州市电子商务、文化创意、信息技术、旅游休闲、服务外包等相关行业扶持政策条件的,优先予以资助。
5.获奖项目在我市注册成立的企业,符合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(含“雏鹰计划”、“青蓝计划”)要求的,优先列入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(含“雏鹰计划”、“青蓝计划”)培育,经专家评审后享受相关扶持政策。
6.对获奖的项目团队,优先向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推荐。为鼓励创投机构对大学生优秀项目的投资,对在杭落户并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,杭州市科技专项资金优先予以资助。
7.对在杭落地并获得创业投资的初创期项目,由杭州市,区、县(市)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30%以内的比例优先跟进投资,具体按照《关于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杭政办函〔2010〕313号)精神执行。
8.对获奖的留学人员参赛项目,优先推荐参加杭州市留学人员在杭创业资助项目评审,并优先予以资助。
9.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的获奖项目,组委会办公室将向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优先推荐。